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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列產品分為亮光、霧面及顏色之水性皮革表面處理劑;用以處理PVC材質表面,可使其表面達到滑爽觸感,並提升皮革加工附加價值。

適用產品:

箱包、手袋、傢俱、鞋材、服裝、車內用品之PVC材質表面。

產品物性特徵:

1 亮光、霧面及顏色之環保水性皮革表面處理劑皆為低VOC之產品。

2 PVC材質表面有良好的附著力。

3 耐刮及耐曲折,抗折角白化性佳。

產品化性特徵:

本系列產品符合下列關於危害物質化性管制規範的要求:

化性管制標準

管制內容

歐盟 EN-71-3

19項重金屬

鉛、鎘、汞、砷、鉻、鋇、銻、硒等19項重金屬含量管制。

美國ASTM F963-07 八大重金屬

鉛、鎘、汞、砷、鉻、鋇、銻、硒八大重金屬含量管制。

歐盟 RoHS

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及PBBPBDE的管制。

歐盟 Phthalates

鄰苯二甲酸鹽

歐盟2005/84/EC指令關於鄰苯二甲酸鹽類可塑劑/6P/7P/16P)的使用限制。

歐盟 AZO 偶氮

歐盟2002/61/EC指令限制使用會分解出24種芳香胺之偶氮色料。

歐盟 REACH

歐盟EC 1907/2006指令歐洲化學品管理署發佈的針對公佈168項高度關注物質(SVHC)的管制。

使用说明:

1 刷塗水性皮革表面處理劑後之PVCPU或真皮等材質,請於130 ℃下烘乾30秒,以確保完全乾燥並使處理劑達到最佳性能後,再進行後續加工作業。

2 如欲提高皮革之耐酒精或耐皂性能,需適量加入2~5% 之我司H-302水性硬化劑來提高油墨性能,加入硬化劑的油墨需在指定的4小時或8小時內使用完,否則油墨黏度過高,致使其達不到其應達到之效用;其後處理後之皮革需放置熟成48小時至72小時

3 因市場上皮革材料種類繁多,處理方式各不相同,因此請在使用時要特別注意進行產前測試。如有其它特殊的物性或化性要求,可接洽我公司業務及技術人員進行研發訂制。

輔助用品選擇:

助劑種類

作用目的

注意事項

H-302

硬化劑

水性硬化劑,用作增強附著、耐酒精或耐皂性能。

油墨需8 小時內使用完,完全反應需48小時以上。

包装规格:

水墨:5KG/罐、20KG/箱。

水性助劑:1KG/罐。

存储条件:

5℃~25℃條件下一年,避免強光照射,防接觸強酸、強醎。硬化劑應避免接觸空氣,打開包裝應儘快使用。

安全说明:

1.本系列為環保水性產品,基於作業安全原則,作業人員需戴上防護手套進行操作。

2.其它產品安全資訊,請參閱本產品之物質安全資料表(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)。